響應人均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:
(1)資格要求:1)響應人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,能夠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和服務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;2)響應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3)響應人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;4)響應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保的良好記錄;5)響應人在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響應人未被納入通用技術集團響應人黑名單。
(2)信譽要求:1)響應人在響應截止前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;
(3)其他要求:1)響應人應為所投生產物資的制造商,如制造商不直接參與本項目,則參與本項目的響應人應為制造商授權的代理商;2)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參加同一包段或者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采購項目談判。
響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(1)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、暫扣或者吊銷執照、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、吊銷資質證書狀態;
(2)進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產,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;
(3)與采購人存在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利害關系;
(4)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;
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。 |